名也者,相轧也;知也者,争之器。二者凶器,非所以尽行也。---庄周
2014-05-27 23:24:20| 分类: 默认分类 | 标签: |举报 |字号大中小 订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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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后闲暇时不忘画些速写,有几次出游沿途也择机涂了些钢笔速写,抽空整理一下,贴上网来请网友观看指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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