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也者,相轧也;知也者,争之器。二者凶器,非所以尽行也。---庄周
2012-03-20 14:44:06| 分类: 默认分类 | 标签: |举报 |字号大中小 订阅
用微信 “扫一扫”
将文章分享到朋友圈。
用易信 “扫一扫”
-----【西晋】左思 郁郁涧底松,离离山上苗。 以彼径寸茎,荫此百尺条。 世胄蹑高位,英俊沉下僚。 地势使之然,由来非一朝。 金张藉旧业,七叶珥汉貂。 冯公岂不伟,白首不见招。
推荐过这篇日志的人:
他们还推荐了: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©1997-2018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