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也者,相轧也;知也者,争之器。二者凶器,非所以尽行也。---庄周
2012-01-09 13:24:20| 分类: 默认分类 | 标签: |举报 |字号大中小 订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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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尚书大传
-----德覆众生,光照万民。
载歌载舞,八伯相和。
明明上天
灿然星陈
日月光华
弘于一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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